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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12月12日公告,公司收到胡德霖出具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告知函》。胡德霖于2021年10月14日将其所持股份186,105,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胡醇行使,主要系考虑个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可能无法正常行使作为电科院股东的表决权,基于不影响本人所持股份表决权的正常行使考虑,现在影响其正常行使表决权的因素已排除,胡德霖能够自行正常行使表决权,因此其决定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该协议项下与胡醇的表决权委托关系。自本告知函送达之日起,胡德霖所持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均由其本人自行行使。
表决权委托解除后,胡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8,100,000股;胡德霖直接持有186,105,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86,105,633股。本次表决权解除委托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胡德霖与胡醇为父子关系,二人为电科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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