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39 | 亿华通 | 2023/6/12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4.77%股份的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2023年5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名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的原《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6月1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 类型 | |
A股股东 | 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
2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4 | 《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 |
5 |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6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 √ |
8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0 |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1)人 | |
10.01 |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志杰先生 | √ | √ |
11.00 |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11.01 |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宋峰先生 | √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 2023年 4月28日、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0.00 |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0.01 |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志杰先生 | |
11.00 |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1.01 |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宋峰先生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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