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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月12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转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被申请人宏达实业的重整申请。目前,法院尚未指定管理人。公司尚未获悉宏达实业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宏达实业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84%。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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